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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考生順利考試,大立教育收集整理了考生關心的相關考試咨詢。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于明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辦理流程的通知,以下是具體內容: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明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辦理流程的通知
桂人社函〔2018〕213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直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解決群眾辦事難點堵點問題,優化管理服務,方便群眾,進一步明晰工作職責,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4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相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號)及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管理等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進一步明確通過國家、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及職業資格證書辦理的流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合格分數線標準和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及證書辦理主體
(一)考試合格分數線標準和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及證書辦理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標準和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及證書辦理,按照“誰組織考試誰公布、誰發文、誰發證”的原則明確工作職責,即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由行業主管部門發文公布考試合格分數線和合格人員名單及辦理發放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由自治區人事考試院發文公布考試合格分數線和合格人員名單及辦理發放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二)有關證書補發事項
舊版證書、新版證書均按“誰組織考試誰補證”的原則,由我區各考試主管部門向相應的國家考試主管機構提交申請。
1.屬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補發由自治區人事考試院按規定向國家人事考試中心提交材料。
2.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補發由我區各行業考試主管部門向相應的國家考試主管機構提出申請。
3.對國家已經取消的職業資格考試,不再受理相應的證書補發申請,由各相應的考試管理機構開具成績證明。
二、取消《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發放
從2017年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啟用了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新版證書的設置比舊版證書更加科學、合理。新版證書增加了“證件號碼”內容項,證件號碼是持證人員身份信息,具有唯一性。為簡化辦理事項,提供高效服務,即從新版職業資格證書啟用起,取消發放填寫《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三、考試數據及相關材料報送時間及要求
自治區人事考試院、各相關行業考試主管部門,接收到國家的證書及證書數據5個工作日內將考試情況統計表、考試全部人員數據(包含全部數據庫字段)、考試通過人員數據、國家發放的證書數據、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公布文件紙質版及電子版報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備案,補發證書的數據,于次年的3月份將前一年度的所有補發證數據一并備案,涉及到電子信息的,需刻錄光盤報送,不能直接通過網絡報送。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本次進一步明確考試合格分數線和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及證書辦理事項,是為了切實解決群眾辦事堵點難點問題的一項舉措,各市、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切實把問題解決好。
(二)提高效率,方便群眾。各市、各單位可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在確保管理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實從方便群眾出發,確保為群眾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三)加強溝通,確保見效。各市、各單位應加強溝通,重要問題請及時反饋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