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人社廳發布了印發四川省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表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注冊安全工程師屬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考取證書的安全工程師們不要忘記申領補貼。大立教育整理了相關內容,供各位安全工程師考生參考。
關于印發四川省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應急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
現將《四川省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
2020年4月7日
四川省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應急〔2019〕107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辦發〔2019〕55號)精神,現制定我省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到2021年底,重點在化工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煙花爆竹、石油天然氣開采等高危行業企業(以下簡稱高危企業)實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推動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
(一)高危企業在崗人員和新招錄從業人員100%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高危企業班組長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其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接受相關專業中職及以上學歷教育的人員比例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化工危險化學品、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金屬冶煉、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達到30%以上。
(二)遴選培育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3個以上省級安全技能實訓示范基地、3個以上省級特種作業實操考試示范基地、3所以上省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示范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5家以上安全生產產教融合型省級示范企業。各市(州)根據自身產業結構實際,合理布局建設一批安全技能實訓基地、培訓和考核示范單位。
(三)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各類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部門協調配合、政府激勵推動的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培訓格局。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明確培訓范圍
(一)開展高危企業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
高危企業是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的責任主體,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制定并推動實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培訓計劃要覆蓋全員,要將被派遣勞動者、外包施工隊伍人員納入培訓范圍,進行統一管理和培訓。
1.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要分崗位對全體員工考核一遍,考核不合格的,應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要求進行離崗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工作崗位調整或離崗3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要接受針對性安全培訓,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崗。企業要制定計劃,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完成職業技能晉級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或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2.新上崗員工安全技能培訓。高危企業新上崗人員安全生產與工傷預防培訓不得少于72學時,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完善和落實“師帶徒”制度,高危企業新職工安全培訓合格后,應當在經驗豐富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2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煤礦企業新上崗的井下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后,應當在有經驗的工人師傅帶領下,實習滿4個月并取得師傅簽名的實習合格證明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加大從職業院校相關專業畢業生中招收新員工力度,逐步提高從業人員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招收比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部門要會同應急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在危險化學品“兩重點一重大”裝置操作、礦山井下作業、石油天然氣鉆井作業、油氣管道帶壓開孔、金屬冶煉煤氣作業等風險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崗位新招錄員工中,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實行“入企即入校”企校合作培養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3.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專項培訓。各地要緊密結合區域行業發展需要,深入調查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需求,以企業為主導、以班組長履職需求為目標,結合班組長標準化建設,在2021年底前將高危企業班組長輪訓一遍。
各級應急管理、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要會同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搭建校企合作平臺,推動職業院校設置安全管理相關專業,通過“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等多種方式面向高危班組長招生,由校企共同研究培養方案,推行面向真實生產環境的任務式培養模式,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對于符合條件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二)開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
各企業要依法明確從事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賬,新任用或招錄特種作業人員要參加專門的安全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格危險化學品和新申請煤礦安全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課時要求,不具備實際操作條件的機構不得承擔培訓任務,鼓勵規模化企業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實訓基地。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要組織實施特種作業實操考點創優提升計劃,取消以問答代替實際操作的培訓和考試方式。各市(州)可在規定的原則下根據培訓成本和期限等合理確定特種作業培訓補貼標準,對參加培訓后取得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三、提高安全技能培訓供給質量
(一)加強安全技能培訓考核體系建設
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統一題庫、統一證書、分級負責”原則,推動全省安全技能培訓考核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企業和社會培訓、政府考核、以考促培的工作格局。進一步規范考試機構建設和設置,針對特種作業實際操作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標準建設。各市(州)要加大對安全生產考試機構建設支持力度,推動實際操作考試設備配備和能力提升。各級考試機構要加強考務隊伍建設,加強對監考員和考評員的培訓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二)重點提升企業開展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培訓能力
鼓勵有能力的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根據企業生產情況和條件,圍繞提升職工基本安全技能水平和操作規程執行、崗位風險管控、安全隱患排查及應急處置的能力,構建針對性培訓課程體系和其他從業人員考核標準。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等,推廣“廠中校、校中廠”合作模式,積極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其他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企業要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企業或機構,提供量身定制的安全培訓提升服務。支持在高危企業集中的地區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產和技能實訓基地,其中2021年底前實現省級以上化工園區都有具備實訓條件的專業機構,其他化工園區都有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備實訓條件的專業機構提供安全技能培訓服務。
(三)推動職業院校開展安全技能培訓
應急管理部門要聯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遴選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能力和意愿較強的示范職業院校,引導強化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培訓供給。應急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舉辦高危行業產教融合對接洽談活動,推動一批工業園區與職業院校建立產教聯盟,推動一批職業院校在高危企業設立培訓點或基地,推動一批高危企業依托職業院校設置職工培訓機構、實訓中心。
應急管理、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要共建一批安全生產特色職業院校,推動職業院校增設安全技能培訓內容,支持職業院校與高危企業合作開設專業、培養人才,重點形成化工危險化學品產業工人培養試點。支持職業院校申報特種作業實際操作考試點。
(四)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安全技能培訓
鼓勵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訓,進一步推動培訓機構加強場地、人員、設備、管理、施教等建設。社會培訓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與公辦機構享受同等政策。構建誠信體系,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形成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對不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進行清理整頓。
(五)搭建高危企業安全技能培訓網絡平臺
推動“互聯網+安全技能培訓”發展。應急管理部門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企業安全生產培訓網絡學院和各高危行業分院,建立完善課程超市和自主選學機制。探索建立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學習培訓學分銀行制度,有序開展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轉換,制定線上學習課時按比例計入培訓總課時的標準,逐步實現知識更新再培訓以線上培訓為主。探索為每位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建立安全技能培訓學習個人終身賬號和檔案,存儲個人學習、培訓、考試、從業等信息,一人一檔、終身有效,使培訓和考核過程可追溯。探索現代模擬實訓考試技術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模式,防止過度虛擬化。
(六)強化高素質專兼職師資隊伍建設
高危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培訓師選拔、考核和退出機制,組織遴選高危企業管理、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上講臺,并給予授課技巧培訓和基本課件、通用案例等支持,逐步實現企業在崗培訓以企業內訓師承擔為主。加強師資交流,落實職業院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建立健全職業院校教師和企業師傅互派頂崗交流鍛煉機制,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可按規定自主招聘企業技能人才任教。要分區域擇優遴選省級安全技能培訓師資研修基地,建立省級培訓師資庫。從事安全培訓的單位要制定師資培養培訓計劃,加強專業和知識更新培訓,組織安全培訓教師每年到企業實踐或調研,提高授課針對性和安全應急能力。
(七)完善培訓考核標準和教材體系建設
應急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要發揮標準在安全技能培訓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構建培訓機構標準、實訓條件標準體系。推廣結構化、模塊化的矩陣培訓方法和職業培訓包制度,提升培訓規范性、系統性。按照看得懂、記得住、用得上原則,開發分層次、分專業、分崗位的教材體系,倡導使用新型活頁式、工作手冊式教材。建設安全生產數字資源庫,推動安全培訓課件、事故案例、電子教材等資源共建共享。鼓勵企業編寫企業內部培訓教材,對突出安全生產及應急救援特點且具有普遍性的可推薦為省級優秀教材。
四、落實安全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一)各市(州)應急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將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中相關內容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細化有關資金補貼條件和具體標準。
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后取得證書(含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培訓合格證書等)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一年內不可重復享受)。
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還可按失業保險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關規定領取技能提升補貼。
(二)高危企業要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和安全生產費用預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訓資金,其中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培訓,可用于企業“師帶徒”津貼補助;高危企業開展安全技能項目制培訓的,可先行撥付不高于50%的培訓補貼資金。依法從工傷保險基金提取工傷預防費用于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提高至工資薪金總額8%的稅收政策。
(三)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建立完善安全技能培訓機構管理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安全技能培訓機構名單,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目錄清單管理;將所有參訓人員納入實名制管理,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送補貼性培訓人員信息,減少企業及個人報送紙質材料,提高審核撥付補貼資金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是重要的民心工程,對于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有著積極而重要的意義。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積極有效的手段,推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扎實開展。
各市(州)應急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摸清掌握本轄區內高危企業布局以及從業人員、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等基礎數據,制定本地區高危企業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單位,細化任務目標,具體工作措施,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推動方案落實。省級有關部門將對各地方案制定和落實情況進行抽查評估和情況通報,并納入對市(州)政府安全生產綜合考核內容。
(二)強化資金監督管理
各市(州)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完善培訓補貼申領、審核、公示、撥付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資金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工作,保障資金安全和效益。要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溝通對接,將具體補貼標準、補貼方式向社會公布,進一步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提高補貼審核發放效率,確保補貼發放到位。要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提升行動資金的使用情況。對以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依法依紀嚴懲。
(三)強化政策宣傳
各地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各類主流媒體的作用,利用政府網站、電視、報紙、微信、微博等媒體平臺,提升公眾知曉度,幫助企業、培訓機構和從業人員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進安全技能提升工作開展。要深入基層企業,廣泛開展宣傳,將有關政策及時傳達解讀。注重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層層培育示范企業、院校和基地。
(四)強化監督檢查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駐川煤監機構要把企業安全培訓納入年度執法計劃,規范安全培訓執法程序和方法,將抽查企業培訓計劃、持證情況、抽考安全生產常識作為培訓執法重要內容,發現應持證未持證或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依法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予以處罰。發現不按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不按統一題庫進行考試等行為的安全培訓和考試機構,要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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