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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于廣大考生在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前的充裕時間里提升復習效率與增加對知識點的把握,大立教育特地為大家總結了法律知識重點之安全生產立法的必要性。
(一)安全生產立法的含義
一是泛指國家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制定、修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活動;
二是專指國家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等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
(二)加強安全生產立法的必要性
1、導致我國安全生產水平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層次的。
2、安全生產法制不健全是其主要原因之一,突出表現在:
3、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淡薄;
4、安全生產出現了新情況、新問題,亟待依法規范;
5、綜合性的安全生產立法滯后;
6、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后,沒有確立綜合監管與專項監管;
7、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監管的長效機制;
8、缺乏強有力的安全生產執法手段。
加強安全生產立法,制定《安全生產法》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
1、它是依法加強監督管理,保證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行政的需要;
2、它是依法規范安全生產的需要;
3、它是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需要;
4、它是建立健全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