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簡介
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消防工程師分為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英文分別譯為:
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Level 2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2015 年是消防工程師的靠前個正式考試年度。行業人才短缺,加上職業證書的專業性強,職業對口程度高,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政策一經推出,讓不少從業人員敏銳洞察了證書的良好發展前景:隨著消防領域新政策的出臺,執業證書將成為剛性需求。行業持證專才的缺口巨大,越早取證,越早受益。
消防工程師持證人員將成為行業新貴
近年來,我國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重特大火災仍時有發生,這暴露出我國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管理水平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尚有待進一步優化、完善,而究其最根本的原因,體現于行業人才隊伍的建設與規范——市場缺乏專業的社會化消防技術服務,以及消防專業技術服務人才。 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國從事消防專業技術的人員約為20萬。長期缺乏有效的規范管理,職業素質良莠不齊,同時,由于職業制度的不規范,社會缺乏對從業人員正確認知與有效評價,這些均極大地制約了社會消防技術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發展,也影響了社會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行業對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消防專業技術人才的需求迫切。
一級消防師應該比一建低,比二建高(按需求量估計)。估計年掛靠費在2-3萬間。二級的開始和二建差不多。隨著這個資格的推行,估計就放開對消防維保企業資格的限制了,2012年全國授予資格的企業太少。隨著放開,證書也會有段時間更加值錢,直到趨于飽和。
三、執業范圍
(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1.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
2.消防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
3.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火災事故技術分析;
6.公安部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層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省級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四、能力要求
(一)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1. 熟悉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具有較豐富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驗;
2. 了解國際消防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及時掌握消防技術前沿發展動態,能夠獨立解決重大、復雜、疑難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3. 熟練運用消防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和手段,圓滿完成執業范圍內各項工作,所簽署的消防安全技術咨詢和評估、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等各類技術文件準確無誤,所維護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4. 具有較強的消防技術課題研究能力,能夠應用新技術成果,指導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工作。
(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1. 熟悉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驗;
2. 熟練運用消防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和手段,及時發現和解決一般性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3. 較好完成執業范圍內各項工作,所簽署的消防安全技術咨詢和評估、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等各類技術文件真實、完整、準確,所維護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五、權利與義務
注冊消防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消防工程師稱謂;
(二)在規定范圍內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執業活動;
(三)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行為提出勸告,并向本級別注冊審批部門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四)接受繼續教育;
(五)獲得與執業責任相應的勞動報酬;
(六)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注冊消防工程師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二)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技術標準;
(三)履行崗位職責,保證消防安全技術執業活動質量,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保守知悉的國家秘密和聘用單位的商業、技術秘密;
(五)不得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六)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消防安全技術能力;
(七)完成注冊管理部門交辦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