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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相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6年11月12日
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2016年11月13日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考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考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四、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面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如實行一二級分級管理的,以取得相應專業一級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作為免試條件。
部分科目免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方能取得一級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考生網上信息顯示為“審核通過”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相關說明。
2015年度在本次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不變的,憑報名系統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后,無需現場審核。2015年度在外省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2日10:00-9月5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標準彩色證件電子照,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電子照片供考生參加考試和制作合格證書使用,請考生務必按要求操作。同時務必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并及時完成點擊“報名信息確認”。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當年成績無效等后果,責任自負。
(三)現場審核時間為2016年9月1日-5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現場審核(咨詢)點地址為:
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平涼路1500號三號樓216室,近寧國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03
咨詢電話:65382291、65399268-831、826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或者學位)、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或軍官證、警官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其中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的人員還須攜帶職稱資格證書、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完成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對本人審核狀態,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審核通過,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如超過48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現場審核(咨詢)點確認審核事宜。查詢核對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8日16:00。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16年11月8日10:00-11月10日16:00在報名網站(www.cpta.com.cn或www.spta.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現場審核(咨詢)點聯系。
(六)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六、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 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二)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按要求作答。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兩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三)有關購買考試大綱及輔導教材等事宜,考生可與中國消防協會發行部(www.cfpa.cn,010-87792608)聯系。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后兩周在本網站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進行雷同試卷的檢測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考生可于2017年1月中下旬通過報名網站(www.cpta.com.cn 或 www.spta.gov.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成績公布后三至四個月,地點為相應審核(咨詢)點。請考生屆時關注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領證通知或聯系審核(咨詢)點。
附件: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