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掃描左側二維碼下載
同時兼容安卓與蘋果系統
1、直接輸入 m.daliedu.cn
2、掃描左側二維碼,登陸大立教育官網手機端
身在職場,發展空間與能享受到的薪資待遇,往往與個人所能取得的職稱有關,這一點也是造價工程師的報考者所關心的。近日,大立教育了解到,內蒙古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其中明確了造價工程師證書與職稱的對應關系,小編整理了具體的通知內容如下:
[內蒙古]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
內人社發[2019]2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各部、委、辦、廳、局人事處,自治區企事業有關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辦發[2017〕36號)精神,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避免交叉設置,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進一步暢通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互通渠道,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職業資格與職稱可對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國家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的,對于取得房地產估價師等準入類職業資格(共10項,見附件)的人員,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共15項,見附件)的人員,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二、已取消的部分職業資格可對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對于國務院已取消的企業法律顧問等部分職業資格(共9項,見附件),按照原文件規定與職稱相對應的,原來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依然有效,用人單位亦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三、新增的職業資格。本通知印發后,國家發文新增的職業資格,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附表及時更新,不再另行發文。
各盟市、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用人單位和評委會做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工作,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下載信息 [文件大小:17 KB 下載次數: 次]
(截取部分,詳情見附件)
有心考造價的小伙伴們,復習宜早不宜晚,如果自己備考有困難的話,可以選擇跟隨大立教育造價工程師老師一起學習,包含學習方法+科目指導+考點精講+智能題庫+直播+真題解析+應試技巧班等內容,一起來學習吧。立即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