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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全工程師《案例分析》每日一練(12.08)
2013年11月8日,某化工廠發生一起火藥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3人受傷,約 200m²及部分機器設備被炸毀,直接經濟損失40.48萬元。事發當時,該廠84號車間條裝工序——螺旋輸送器空心螺桿在運行中斷裂,車間副主任車某(事故中死亡)了解情況后,為了不影響進度,繼續進行生產,在現場人員未撤出的情況下,違章指揮無證焊工甲(事故中死亡)焊接輸送器。專職安全員乙即刻到廠部辦理“動火證”。因安全科2名干部及4名正副廠長均因工外出,乙便自己寫了一張“84號車間需要動火,條裝工序——一螺旋動火焊接”的便條動火證,去找廠辦主任丁審批。丁說自己無權審批,便與乙一起找到廠工會主席丙。丙便在便條動火證上簽署了“同意動火,注意安全”,越權擅自批準動火。乙回到車間,將丙簽發的便條動火證交給甲,并對欲焊接處0.7m²范圍內的炸藥進行清掃、沖洗。然后,由乙同意并監護無證焊工甲焊接螺旋輸送器螺桿。約20分鐘后,乙發現空心螺桿內有殘存炸藥,并有大量煙霧從斷裂處噴出,但甲認為:“炸藥清洗不出來,沒辦法,可能問題不大。”乙便用水沖洗螺桿降溫,甲進行違章施焊。乙因事離開車間。約10分鐘后,該車間發生爆炸。
1.如果該化工廠在生產場所有1.6t工業炸藥、14t爆炸危險原材料,試判斷該生產場所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已知生產場所工業炸藥、爆炸危險原材料的臨界量是5t和25t)
2.該起事故中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分別是什么?
3.該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4.該起爆炸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什么?
【參考答案】
1 .在同一生產單元有兩種以上危險物質時,根據,則該生產場所不構成重大危險。
2.(1)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狀態:螺旋輸送器螺桿內有殘存炸藥及該動火環境存在爆炸可能。
(2)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無證焊工甲違章施焊動火,乙脫離監護崗位,工會主席丙越權審批動火證。
3.該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1)由于焊接螺旋輸送器空心螺桿斷裂處,引起桿內炸藥爆炸,并引爆槽內炸藥,進而誘爆車間內存留的全部炸藥。
(2)無證焊工甲存在僥幸心理,在危險環境下,違章施焊動火。
(3)安全員乙審批動火證手續錯誤,爆炸時又未在現場監護。
(4)工會主席丙越權審批動火證。
4.該起爆炸事故的間接原因:
(1)動火工作票制度執行不嚴格。
(2)焊工無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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