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公布了!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關于2021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中可知,安徽2021年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30日16:00,報名具體事宜如下。
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應急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有關中央在皖和省屬企業:
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制度管理暫行辦法>和<安徽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應急〔2020〕18號)精神,現將我省2021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實務》2個科目。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各專業類別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界定參照附件1。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下午14:00-16:00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三、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工作年限、從事安全生產業務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四、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參考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
試行告知承諾制后,不再區分新老考生。報考人員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填寫報考信息并承諾
報考人員應于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30日16:00期間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項目,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
報考人員在上傳照片前,須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將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等,上傳成功后不可更改,請考生慎重選用。
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請準確選擇報名點。省屬和中央在皖生產經營單位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
在信息填報階段,報考人員可自行任意修改報名信息。信息填報階段結束后,所有信息將不再進行更改,請報考人員認真核查,確保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考時要嚴格按照流程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政策咨詢:
省應急管理廳0551-62659415、62999547;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0551-62871552;
省交通運輸廳0551-63628330;
省能源局0551-63609456、63609443;
考務和技術咨詢:0551-63457905;
監督舉報:0551-62998721。
報考人員應重點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詳見附件3。
(二)在線核查
報名系統將對接政務信息共享接口,自動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社保繳納情況等進行核查。在線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在線核查不通過的,須參加現場核查(現場資審)。
在線核查結果最遲將于2021年9月1日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
(三)現場核查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自愿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在線核查不通過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現場核查。請上述報考人員及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報名表,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
1.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安全生產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四)網上繳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財稅〔2019〕5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5〕123號文件規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50元/科。
通過在線核查或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9月7日16: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繳費流程通過易寶支付平臺支付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問題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95070。報考人員繳費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顯示結果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行放棄報名。
五、考務管理
(一)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本次考試考點選用標準化考場,考試監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將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設置考區、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請應試人員于10月12日16:00后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二)考試大綱
2021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應急廳〔2019〕43號)為準。
(三)答題方式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使用。《安全生產實務》科目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定的位置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和回收。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憑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信息須與報名時填報的一致,其他電子設備及復習資料等規定以外物品必須按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嚴禁帶入座位。
(四)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經報省考試主管部門劃定合格標準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安徽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五)證書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初級)。
(六)注冊
取得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并符合注冊條件的,可申請初級安全工程師執業注冊,對在執業注冊中發現虛假承諾或違紀違規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見附件4),按照防控要求參加考試。
(八)管理規定
2021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六、監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予核查:
(1)已經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監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考試組織機構將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附件:1. 各專業類別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界定表
2. 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3.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4. 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安 徽 省 能 源 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各專業類別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執業行業界定表
序號 | 專業類別 | 執業行業 |
1 | 煤礦安全 | 煤炭行業 |
2 |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 | 金屬非金屬礦山行業 |
3 | 化工安全 | 化工、醫藥等行業(包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石油天然氣儲存) |
4 | 金屬冶煉安全 | 冶金、有色冶煉行業 |
5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設工程各行業 |
6 | 道路運輸安全 | 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 |
7 | 其他安全 (不包括消防安全) | 除上述行業以外的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氣開采、燃氣、電力等其他行業 |
附件2
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序號 | 學歷(學位) | 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 |
1 | 中專學歷 | 農林牧漁類、資源環境類、能源與新能源類、土木水利類、加工制造類、石油化工類、輕紡食品類、交通運輸類、信息技術類。 |
2 | 大學專科學歷 | 農業類、林業類、資源勘查類、地質類、測繪地理信息類、石油與天然氣類、煤炭類、金屬與非金屬礦類、環境保護類、安全類、電力技術類、熱能與發電工程類、新能源發電工程類、黑色金屬材料類、有色金屬材料類、非金屬材料類、建筑材料類、建筑設計類、城鄉規劃與管理類、土建施工類、建筑設備類、建設工程管理類、市政工程類、房地產類、水利工程與管理類、水利水電設備類、水土保持與水環境類、機械設計制造類、機電設備類、自動化類、鐵道裝備類、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類、航空裝備類、汽車制造類、生物技術類、化工技術類、輕化工類、包裝類、印刷類、紡織服裝類、食品工業類、藥品制造類、糧食工業類、糧食儲檢類、鐵道運輸類、道路運輸類、水上運輸類、航空運輸類、管道運輸類、城市軌道交通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通信類、物流類、公安管理類、公安指揮類、司法技術類。 |
3 | 大學本科學歷 | 工學門類的所有專業類;公安學類、化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工業工程類。 |
4 | 第二學士學位 | |
5 | 碩士學位 | 工學門類的所有學科;工程碩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對應調整后的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等8種專業學位類別;管理學門類中的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 |
6 | 博士學位 |
附件3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一、基本信息
(一)辦事事項名稱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
(二)報考人員信息
姓名:
工作單位: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二、告知內容
(一)證明事項名稱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二)設定證明事項的依據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三)證明的內容
報考人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中關于學歷、專業、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稱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諾的方式
由報考人員本人采用電子方式承諾,一經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考試組織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綜合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承諾信息進行核查。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對待核查人員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不實承諾的責任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包括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通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等。報考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承諾書公開的形式、范圍、時限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等規定,考試組織機構、考試主管部門將根據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況,通過對外服務場所、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告知承諾書全部或部分簽署人員名單、所簽署告知承諾書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三、報考人員承諾
本人已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對承諾內容及不實承諾的責任已充分知曉。在此,我鄭重向考試組織機構承諾:本人符合本項考試報名條件,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客觀,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簽名: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
1.考生報名時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以下簡稱“安康碼”)。報名后應持續關注“安康碼”狀態并保持通訊暢通。“紅碼”、“黃碼”考生應咨詢當地疫情防控部門,按要求通過每日健康打卡、持碼人申訴、隔離觀察無異常、核酸檢測等方式,在考試前轉為“綠碼”。“安康碼”綠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2.考生應從考試日前14天開始,啟動體溫監測,按照“一日一測,異常情況隨時報”的疫情報告制度,及時將異常情況報告所在單位或社區防疫部門。
3.考試日前14天內,考生應盡量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盡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4.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避免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考試當天要采取合適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
5.考試前未完成轉碼的少數“紅碼”、“黃碼”考生,考試機構暫不提供網上打印準考證服務。考生與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聯系后,可于考試當天直接前往指定考點,出示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健康證明等材料,如實報告近期接觸史、旅行史等情況,并作出書面承諾,經核驗后安排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
6.考試期間,考生應自備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在考點入場及考后離場等人群聚集環節,建議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
7.考生應至少提前40分鐘到達考點。入場時,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檢測,如發現體溫超過37.3℃,需現場接受2次體溫復測,如體溫仍超標準,須由現場醫護人員再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腋下測溫。確屬發熱的考生須如實報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并作出書面承諾后,通過專用通道進入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8.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立即轉移到隔離考場繼續考試。
9.考試過程中,考生因個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檢測或需要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
10.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所有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須由現場醫護人員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進行檢測診斷后方可離開。
11.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本須知,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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