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 2018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8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18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7 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 10 月 27 日至 28 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10 月 27 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2:00-4: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10 月 28 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 2:00-4: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根據浙人社辦發〔2018〕26 號文件精神,從今年起考點設在各設區市(義烏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金華考區)。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中顯示的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7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9 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5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7 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3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5 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業務滿 2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3 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1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2 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1 年。
(二)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于 2002 年 9 月 3 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 10 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 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中顯示的級別為“免兩科”)。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為:0571-87053653。
(四)獲得證書條件。參加全科級別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免兩科級別考試的人員必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于 8 月 16 日至 25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http://www.zjks.com ), 在 鏈 接 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cpta.com.cn/)上,一次性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一)報名人員應按報考條件的規定和報名系統的設置,如實注冊、填報和選擇相關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方法見報名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
(二)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填錯姓名、證件號、手機號,選錯考區、級別、科目,以及傳錯照片等,務必經反復檢查,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和打印“報名表”,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打印的“報名表”請考生妥善留存,用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可在交費前進行修改,修改后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即:網上和報名表上的信息必須以最后一次修改的為準。交費后信息不能再修改,若再需修改,需聯系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處理。
(四)網上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22 日至 26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得下載后離線打印和自行修改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五)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許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由于網上報名為個人行為,因此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區、級別、科目),以及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由于不同考試級別的成績檔案庫不一致,因此如果報錯考試級別,原合格成績將無法合成、不能使用。省部屬(省直)單位的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四、收費標準
按照《人社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技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每人 65 元,其余三科每人每科60 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為主客觀題混合卷,用黑色墨水筆、2B 鉛筆分別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書寫和填涂作答,草稿紙由考場統一發放和回收。其他 3 科均為客觀題,用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設備、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認真閱讀試卷和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或注意事項,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規定的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影響考試或成績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相應規定處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在考后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廣大考生在考試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同時也要誠信參考。
六、考試用書
2018 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 版)》的要求執行,對于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請參見《2018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見附件 1)。教材征訂由省安監局委托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負責。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 號,郵編:310012,聯系電話:0571-88073345,聯系人:葉婷。
七、考試成績公布和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以及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材料等事項經省安監管理部門確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并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相關準備。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務必在網上公布的時間內、帶上規定的材料,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現場考后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通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省主管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并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同時可在系統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業務(郵費到付)。
八、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安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 2)。要通過多方式、多渠道加強考后資格審查的發布和聯絡,努力做到應審盡審,同時要確保審查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及時傳送,謹防遺漏和延誤。要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教育(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在做好考試服務保障的同時,要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對于主觀違紀的,還將按照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 號)處理,并在誠信浙江網上公布;對于觸及“刑九”相關刑律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1.2018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8 年 7 月 27 日